
- 首页
- 法律法规
- 相关文件
- 工作动态
- 企业信用管理
- 文明工地
- 联系我们
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25 02:28:11 | 来源: | 阅读数:56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文文号:唐建安字[2016]24号 发文时间:2016年08月2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园区)安监站及市属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按照市住建局《2016年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牢牢把握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坚持“全国文明城市”与“省级文明城市”共同推进、全面创建的基本原则,全面深化文明城创建工作。加强对建筑工地秩序的监督与管理,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二、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燃气、热力、天然气工程。
三、创建标准
(一)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
工地出入口保持干净、整洁,文明施工,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现象,无施工扰民。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设施。
(二)建立工地卫生、防火、治安制度
现场应建立卫生、防火、治安制度,并将制度上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好现场卫生,现场物料堆放有序,避免火灾和偷盗现象发生。
(三)开展务工人员文明素质教育培训
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教育,严格落实“三级”教育制度,即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文明素质教育培训等。工地设有安全教育及文明施工宣传栏。
(四)楼房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工地围墙美化
做好建筑工地封闭围挡建设,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为刊载公益广告提供载体,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主干道两侧工地围挡高度不得小于 2.5m,次干道两侧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 m,围挡广告内容符合要求,整洁美观无破损。
(五)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2.施工现场物料应堆放有序。施工现场材料、机具等应位置合理、方便生产、按图堆放、整齐划一。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应按照不同阶段的现场布置堆放。建筑材料应挂牌标明名称、品种、规格等;成型钢筋、构件、钢模板等应堆放整齐;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四、创建要求
(一)大力推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力度,达到场容场貌秩序化、职工生产生活环境亲情化、施工现场氛围和谐化目标,确保创建标准常态化。
(二)进一步增强文明施工意识,提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切实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照标准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时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导。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在发现问题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发现问题,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继续加大奖惩力度。对施工现场管理好、创建措施到位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现场管理差、创建措施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该处罚的给予处罚、该记入诚信档案的记入诚信档案、严格执法,绝不姑息迁就。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