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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发布时间:2016-06-23 02:27:35 | 来源: | 阅读数:51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文文号:唐建安字[2016]18号 发文时间:2016年06月23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园区)安监站、市属施工企业、市中心在建工程:
目前已进入夏季,暑期、汛期来临。暑期、汛期气温高,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较多,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期。为加强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就做好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县(市)区安监站及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务必把暑期、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当期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要针对季节和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施工方案,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暑、防汛和消防措施,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施工安全。要全面落实暑期、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保证汛情信息畅通准确,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人、措施到位。要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各县(市)区安监站要结合本辖区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排查重点部位深基坑、起重设备、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工程、临建设施等。排查重点内容包括:防汛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防汛隐患台账建立情况;防汛应急预案落实情况;防汛抢险队伍和物资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巡查制度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品的管理情况;明火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管理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各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结合“安全生产月”大力开展以暑期、汛期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岗前和定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定期刊播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四、各单位要落实好安全防汛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值班人员安全责任,实行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险情或发生紧急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安排人员进行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确保紧急事件的及时处理。对未落实值班制度或未履行好值班职责,导致发生安全防汛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值班人员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