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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文号:唐住建发〔2019〕26号 发文时间:2019年02月03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年度工作安排,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8年冬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11日,对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为:安全监督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情况;建筑工程安全备案和日常监管情况;施工现场用安全防护用具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情况;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技术资料;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对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也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组织4个检查组对市中心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各县区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抽查,共检查施工现场104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能够积极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本地区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同时,建设各方主体安全生产意识有所增强,建筑施工企业在机构建设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上不断规范。
另外,在此次检查中按照“双随机”监管机制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查被检项目。
对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在建工程项目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监理单位甚至对专项施工方案不闻不问,对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了解甚少,未能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督,这些原因直接导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地发现和消除。个别施工企业和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存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考核上岗现象。
(二)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能真正发挥作用,项目部安全管理薄弱,个别施工现场安全员未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多处事故隐患;部分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不能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不能很好地指导施工,可操作性较差。或者专项方案编制较好,但施工人员却不按照专项方案操作,而企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验收和日常检查中也未能发现这些问题,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致使检查和验收流于形式。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个别现场消防清楚配备不全维护保养不及时。
(三)部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新入场工人的“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和作业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尤其是一些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劳务队伍的有效监督不落实,造成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差,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依然存在。职业健康教育未纳入安全教育内容,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未真正的运行。
(四)部分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薄弱。安全监督人员少、业务素质较低,对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不够,对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与有关标准的要求存在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个别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不到位,比如对建筑施工现场用塔式起重机的注册登记和使用备案工作未实施有效的监管。
(五)个别施工现场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标准不高。表现在建设单位对扬尘治理工作布置和检查不到位;个别监理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施工扬尘控制纳入监理细则;个别施工单位在抓扬尘治理工作中未做到常态化管理,存在着有检查了抓一抓,检查过了就松下来的现象。
三、有关要求
(一)各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设备供应、租赁、拆装单位的监管力度,特别是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应的制约机制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真正做到齐抓共管。
(二)各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抓紧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加大对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实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促进企业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安全保障体系,使全市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的轨道。
(三)继续深化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土方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严格审查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及其它工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无证上岗现象。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做好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工地宿舍、建筑外墙保温等关键部位和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确保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单位,消防器材配备单位,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条》和“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抓典型、树标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防止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反弹。
(五)全力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结合本辖区实际,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和担当精神,把全面抓、负总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附件:2018年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检查全市
表扬及通报批评名单。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1日
2018年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检查表扬名单.xls
2018年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工作检查全市通报批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