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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9:12:29 | 来源: | 阅读数:25
发文部门:唐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发文文号:唐公联[2006]5号 发文时间:2006年07月03日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安监局、建设局、工商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
现将《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为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及暑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火灾隐患 排查 方案 通知
唐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2006年6月印发
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净化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给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和暑期警卫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为目标,按照“严、细、深、实、快”的原则和抓早、抓实、抓细的要求,严格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确保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期间及暑期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保证全市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明远
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广俊
成员:市建设局副局长毕学斌、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马臣堂、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姚玉格、市卫生局副局长刘长贵、市文化局副局长孟昭民、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存义。
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张存义同志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至2006年8月31日。
四、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1、辖区内石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单位,尤其是境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沿线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单位;
2、商场、市场、医院、学校、超市、影剧院、洗浴、歌舞厅、网吧、酒吧、茶楼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
3、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期间中外来宾驻地、展览活动场地、纪念活动场所以及周边单位;
4、建筑工地及施工人员驻地;
5、辖区内的旅游景点以及文物古建筑单位;
6、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二)内容
1、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2、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
3、制定灭火味口应急疏散预案情况,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修、完整有效情况,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和有无安全疏散标志,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采用可燃材料装修;
6、各类建筑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避雷和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7、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四懂四会”内容的掌握和重点工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五、消防安全检查的措施步骤方法
此项工作分动员部署、检查治理和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6月26日至6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发挥各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采用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于确保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及暑期全市消防安全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检查治理。从7月1日至8月6日为检查治理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系统内部自查和检查组联合检查等形式,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社会各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活动,主动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制定并完善灭火和疏散预案。在此基础上,各地对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督导各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机构和制度,整改火灾隐患。
(三)验收总结。 8月7日至8月31日为验收总结阶段。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于8月15日至8月25日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特别是人员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检查验收组对检查验收的情况进行通 报。各县(市)、区在8月7日以后组织对本县(市)、区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8月12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及暑期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和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
(二)如大检查力度和执法力度,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公安、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在这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要针对易燃易爆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做出处理。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重点对纪念抗震二十周年活动期间中外来宾驻地、展览活动场地、演出场地和活动场所以及周边单位和场所开展认真、细致的排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玉田、丰润、古冶、滚县、迁安等县 (市)区,要先摸清本辖区内铁路、公路、国道沿线易燃易爆单位和公众聚集场的基本情况,再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彻底,不留死角。7月20日前要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要及时报请政府,该停业的停业, 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
(三)如强消防安全宣传。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结合暑期防火工作和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大张旗鼓的开展防火宣传活动,大力普及各种防灭火知识。要对各种消防宣传牌、标语做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刷新,切实起到提醒警示的作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大力宣传消防法律知识和防灭火常识,对各地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坚决予以曝光,以警示社会。同时,要督促社会各单位加强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特殊工种人员要经过培训后上岗,以提高单位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 工作。
(四)如强执勤各战。各灭火执勤单位要针对夏季火灾特点,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训练上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针对铁路、公路沿线各类单位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详细的灭火作战计划和预案,尤其对于纪念抗震三十周年活动期间中外来宾驻地、展览活动场地、演出场地和活动场所以及周边单位要反复多次开展实地演练和演习,熟悉现场情况,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一要严格执勤备战制度,加强执勤力量,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特别是各基层执勤单位要确保值班领导在位值班,不得擅自离岗。要进一步加强对通讯器材的维护保养,保证无线通讯的畅通,确保遇有火情能够及时准确调动力量。二要加强对执勤车辆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特别是空气呼吸器)、破拆工具等特种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要及时检修车辆,保证车辆油、水、电、气、剂充足,车辆器材完整好用,确保一旦有火情发生能够迅速出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三要严格训练,特别要强化体能、技能训练,突出全员性和基础性,并以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针对夏季气候特点,积极开展战术训练和实地演练。
(五)如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信息反馈工作,每周上报一次进展情况,对处罚、关停以及取缔等情况及时向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 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电话:2533359。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