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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 03:55:16 | 来源: | 阅读数:42
发文部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文号:唐住建发〔2015〕167号 发文时间:2015年08月2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城建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现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水平,真正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到实处,以优美、优质的市容环境,迎接世界园艺博览会的顺利召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美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为目的,强化环境整治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新唐山。
二、整治范围
市中心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施工现场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环境死角死面。通过整治施工现场达到路面硬化、地面净化、场面美化、门面亮化、局部绿化、现场围档标准化。
四、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15条措施》,大力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不断加大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1、规范施工现场围挡作业。施工现场不论工期长短必须用制式彩钢板或实体墙进行围挡,主干道两侧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 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围挡必须连续设置。
2、规范建筑物围挡设置。建筑物必须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按标准规范绑扎,对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要及时更换,定期进行清洗,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3、规范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硬化。施工工地场内主干道、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物料堆放区必须采用混凝土或连锁块硬化,实现平整、畅通、无积水。
4、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施工现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出场(如果不能及时清运,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苫盖土方不得外露);施工现场出入口设轮胎冲洗池及冲洗设备,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洗,确保现场污水泥浆不带入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严格落实清扫制度和洒水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每天要对施工现场道路及楼内进行定时清扫和洒水,确保清洁无扬尘。
5、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建筑物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装袋运输,不得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运输散体、流体建筑垃圾,不污染市容环境。
五、方法步骤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是:
8月20日——8月31日为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阶段;
9月1日——9月30日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
10月1日——11月30日为集中检查,完善整改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强化领导。为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再东任组长,副调研员任艾泉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下设立3个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活动督导组,负责对市中心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组织,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将此次环境整治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集中治理,讲求实效。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足够的整改经费,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做到工作任务、责任、人员、措施、进度“五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务于2015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自查整改,10月8日开始督导组将对各在工程项目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三)巩固成果,常抓不懈。各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落实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附: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检查记录表.doc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发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城建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建筑施工现场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20日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水平,真正把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到实处,以优美、优质的市容环境,迎接世界园艺博览会的顺利召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优化、美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为目的,强化环境整治责任的落实,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个整洁、文明、优美、舒适的绿色新唐山。
二、整治范围
市中心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
三、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广泛开展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解决施工现场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环境死角死面。通过整治施工现场达到路面硬化、地面净化、场面美化、门面亮化、局部绿化、现场围档标准化。
四、主要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15条措施》,大力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不断加大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
1、规范施工现场围挡作业。施工现场不论工期长短必须用制式彩钢板或实体墙进行围挡,主干道两侧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 5米(次干道不低于1.8米),围挡必须连续设置。
2、规范建筑物围挡设置。建筑物必须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立网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按标准规范绑扎,对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要及时更换,定期进行清洗,严格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3、规范施工现场道路、场地硬化。施工工地场内主干道、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物料堆放区必须采用混凝土或连锁块硬化,实现平整、畅通、无积水。
4、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施工现场的土方必须立即清理出场(如果不能及时清运,必须用密目式安全网苫盖土方不得外露);施工现场出入口设轮胎冲洗池及冲洗设备,驶出现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洗,确保现场污水泥浆不带入城市道路;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严格落实清扫制度和洒水制度,指派专人负责每天要对施工现场道路及楼内进行定时清扫和洒水,确保清洁无扬尘。
5、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建筑物内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装袋运输,不得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扬。运输散体、流体建筑垃圾,不污染市容环境。
五、方法步骤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具体时间安排是:
8月20日——8月31日为宣传发动,制定工作方案阶段;
9月1日——9月30日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
10月1日——11月30日为集中检查,完善整改阶段;
12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强化领导。为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以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再东任组长,副调研员任艾泉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下设立3个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整治活动督导组,负责对市中心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组织,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将此次环境整治活动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集中治理,讲求实效。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足够的整改经费,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扎实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做到工作任务、责任、人员、措施、进度“五落实”,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务于2015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自查整改,10月8日开始督导组将对各在工程项目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三)巩固成果,常抓不懈。各在建工程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把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工作贯穿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严格落实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附: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检查记录表.doc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