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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住建局信息中心 发文文号:简报第8期 发文时间:2012年09月21日
▲我局组织召开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暨“工程开放日”活动。9月4日上午,我局在学警路旭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现场组织召开了唐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暨“工程开放日’’活动。省住建厅质安处副处长杨君林、省建设工程安监办副主任张双群、市住建局局长苏春生、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张金池,唐山市人大代表郑秀禄、阚春风、张国胜、周作瑞,唐山市政协委员王春燕、晏金意等出席会议。市住建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住建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相关单位负责人,市中心区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全市所有监理企业和二级以上建筑企业负责人等约8 0 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住建局调研员裴文久主持。
会议首先由市住建局副调研员张金池宣读《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 012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通报》,施工单位代表作了经验发言。省住建厅质安处副处长杨君林、市住建局局长苏春生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省住建厅质安处副处长杨君林就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落实质量责任,继续强化工程质量“五个严格”。
要严把建材供应关,实行建材和构配件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建设程序,合理确定工期和工程价格;严格实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暗访,以高频次的监督检查,始终保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和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制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严格竣工验收。三是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管理“十项制度”。即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质量承诺制、材料统一招标采购制、项目监理制、第三方检测制、竣工验收制、工程开放日制、责任追究问责制、专家验收评估制和工程质量保修制。四是全力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创优和文明施工工地活动,积极推进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五是强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质量责任。对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市住建局局长苏春生就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提出四点意见:一要完善机制,建立层层负责的工程质量责任制。各地各单位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从建设、勘察、设计、施王到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1要严格把关。二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程序关,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要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对每户住宅的质量和使用功能都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交给老百姓的每一间房屋都满足质量标准要求;要严格执行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制度,让群众直接进行监督和评价。三要强化监管,切实加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督巡查、抽查的力度,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和竣工验收的监督,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不给违法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四要敢于创新,注重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特别要推广那些对改善施工现场状况,提高建筑工业化、现代化水平有积极作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展保障房住宅品牌建设。
市住建局调研员裴文久要求,各地各单位要以此次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会为工作契机,充分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现场做法,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努力提升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水平;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法定工作职责,确保工程建设每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有效地实施和开展;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和方法,切实提升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开创我市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建设的新局面。
会后.全体与会同志观摩了学警路旭安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施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