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法律法规
  • 相关文件
  • 工作动态
  • 企业信用管理
  • 文明工地
  • 联系我们
关于启用《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20 09:11:31   |   来源:  |   阅读数:49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文文号:唐建安字(2014)14号 发文时间:2014年08月20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安监站及各相关企业:

按照省住建厅安监办要求,全省开始启用“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请各县(市)、区安监站(办)及所有在唐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省内租赁企业、进冀租赁企业、进冀安拆企业积极开展用户注册和信息录入工作。要求于8月22日前完成所有用户注册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将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备案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等补录到监督管理系统中,以供办理其他相关业务时选择使用。

各建设单位在填写完成在建工程备案信息后,需将“安全生产履职人员信息表”加盖公章后交至工程所在地安监站。此表将作为开通施工现场“建工通”业务的依据。

具体操作方法请参考《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指南》(附件1)。

附件1: 《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4年8月20日印发
 
附件用户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