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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暑期、汛期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05 04:33:14 | 来源: | 阅读数:34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文文号:唐建安字【2011】4号 发文时间:2011年07月05日
各县(市)区、开发(管理、工业)区安监站及市属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暑期、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改善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生产生活环境,严防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暑期、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企业法人要亲自部署、分管安全生产的经理要亲自督促检查,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高温、防暴雨、防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部位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制订安全生产严密监控措施,加强对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
二、进一步完善防汛预警机制和应急抢险预案
各单位应及时掌握灾害天气信息,督促工程项目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对防汛工作要早部署早安排;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安排,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汛 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对于各重点工程、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涉及深基坑的建设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制定本项目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预案组织开展演练活动,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针对暑期、汛期建筑施工特点,有重点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暑期、汛期特点,各单位应有效地组织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对拒不整改二停工的及时报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o
施工企业要对施工现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做好安全防护:对工程的临边、洞口防护和深基坑、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塔吊及施工升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的防暴风雨及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检查,杜绝高处坠落、场塌、起重伤害等事故的发生。积极做好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尤其是对夏季露天作业、高温作业工人要提供必要的降温设施、措施,安排好作息时间o在高温时期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要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各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部要做好高温天气中的劳动保护工作,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露天作业,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监督检查。
各建筑工程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组织全面、细致、深入的防汛暑期安全专项检查。对高围挡、深基坑、高大脚手架、施工围墙、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 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完毕,确保汛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