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法律法规
  • 相关文件
  • 工作动态
  • 企业信用管理
  • 文明工地
  • 联系我们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春季复工阶段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4 04:18:06   |   来源:  |   阅读数:42

发文部门:         发文文号:唐建安字(2013)3号 发文时间:2013年03月14日 


唐建安字(2013)3号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春季复工阶段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安监站及相关施工企业:

为深入开展建筑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工自我防范能力,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要求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对农民工开展春季施工现场复工阶段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对象

    安全教育的对象为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二、培训组织方式

    1、依托现有创建的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一线生产操作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已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企业和工程项目,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从事一线生产操作的建筑业农民工,重点是对工地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

    2、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企业或工程项目,由企业安全部门统一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及时间要求

    1、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常见事故的预防、危险源辩识、个人防护和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预防、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等。

    2、安全教育学习课时必须保证不少于8学时。

四、其它事项

1、各施工企业在3月31日前将各单位的培训计划、培训影像资料及工作总结报当地安监站。各安监站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单位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

2、各企业要集中力量做好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监理单位要督促和帮助项目部做好培训工作。

3、各企业要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为契机,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项目部新进场、新上岗、新转岗的农民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真正使“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落到实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