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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文号:唐住建发〔2015〕244号 发文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于12月15日至30日,对各县(市)、区2015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再东
副组长:任艾泉
成 员:任 民 吕家骥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此次考核共分三个考核小组。
第一组:负责对迁西县、滦县、滦南县、乐亭县、海港开发区、玉田县。
组 长:任 民
副组长:芦 猛
成 员:姚佳辰、张彪等
第二组:负责迁安市、遵化市、开平区、古冶区、丰润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组 长:高怀生
副组长:李志兴
成 员:刘毅、宋瑞等
第三组:负责丰南区、南堡开发区、曹妃甸区、曹妃甸区、汉沽开发区、芦台管理区。
组 长:吕家骥
副组长:张东辉
成 员:柳春明、王振涛等
二、考核范围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安全监督机构,并检查3个施工现场(随机抽取2个)。
三、考核重点
1.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建立和活动情况。
4.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日常管理(档案资料)情况。
5.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6.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7.市级文明工地的档案管理情况。
8.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9.各类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10.重大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
11.落实安全生产网上监督管理情况。
1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13.对起重设备及吊篮脚手架的监管情况。
14.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落实情况。
四、考核程序
1.听取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
2.查阅各种管理台帐、档案。
3.抽查施工企业在建工程项目。
4.交换意见。
五、准备的材料
主管部门汇报材料5份,2015年对施工现场下发停工指令书和隐患整改通知单,简易行政处罚情况一览表(附停工指令书和隐患整改通知单、罚款单原件及隐患整改回复)及管理台帐,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及与考核相关的各种资料。
考核按附表1和附表2进行量化打分,总得分=附表1得分总和X70%+施工现场得分的平均值X30%。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综合排名,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
各县(市)、区要按要求做好迎接考核的准备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点表(表1)
2、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检查要点表(表2)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