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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组织召开“建设项目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规定暨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新十五条措施”宣贯会议
发布时间:2023-12-29 05:05:38   |   来源:  |   阅读数:44
发文部门: 发文文号: 发文时间:2015年10月22日

    10月13日,为深入贯彻住建部工程质量两年提升行动要求,提升我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整体水平,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建设项目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规定暨施工扬尘新十五条措施”宣贯会议。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开发、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等共计400余人参会。会议对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及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新十五条措施等内容进行了宣贯培训。

    据了解,针对建设领域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肢解发包工程和指定分包单位、任意压缩工期、压低造价、拖欠工程等突出问题,住建部继去年针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出台十条规定之后,今年又公布了针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四个规定,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责任全部“落实到人”。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布置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切实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使我市的工程质量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