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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文号:【2010】169号 发文时间:2010年11月29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建局):
为认真落实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日攻坚行动”,保证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其质量安全行为,按照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部署,决定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一次质量安全年终大检查,对各县(市)区建筑施工安全的年度考核工作与此次检查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中心区、县(市)区所有在建的公建及住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方面
1、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建设手续的办理情况。
2、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资质情况,执行规范、标准以及质量问题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施工现场的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3、监理单位资质及项目监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履行监理职责情况。
4、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情况,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抗震设防标准贯彻执行以及违反强制性条文行为的情况。
5、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以及节能标准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
6、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重点检查参加分户验收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唐山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情况。
7、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唐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情况。
8、工程进行实体抽测,重点检查主要结构构件尺寸、混凝土强度及钢筋加工是否有“瘦身”情况。
(二)安全方面
1、安全检查
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尤其高层建筑防火安全情况,消防设备、设施的配备以及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制的制定落实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②深基坑开挖、基坑的支护及排水、起重设备、脚手架搭设、临时用电及临时建筑设施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安全情况。
③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打击非法违法施工工作开展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对施工企业和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和考评,考核的内容如下: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情况。
②、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情况。
③、机械设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等落实情况。
④、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及延期工作开展情况。
⑥、2010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事故查处情况。
三、安全生产考核需提供的资料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 有关2010年建筑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汇报材料。
2. 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组成、安全生产责任书以及各种安全会议资料。
3. 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及布置安排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
4. 各种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应急预案演练等记录资料。
5. 安全行政执法及安全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及安全事故资料。
(二)在建工程项目应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等。
2、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以及重大事故应急救案文件及相关演练活动资料。
3、安全检查记录等管理资料。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办理的有关资料。
四、检查和考核的程序与办法
检查和考核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核查资料、抽查施工现场(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在建项目,其中至少有1个为随机确定项目,2009年发生事故企业项目必检)来进行。其中安全生产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要点表》中的内容逐项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分项考核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优、良、中、差)。考核结束后,市住建局将发文公布考核情况。
五、组织安排
为统一领导和布置、协调本次检查考核的工作,市住建局成立年终质量安全检查考核领导小组,市住建局调研员裴文久任组长,分别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工作分两组进行,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组:王树东 吕家骥 孙万同 高锡贤
李志兴 党希滨 王海涛
第二组:任 民 佟胜宝 侯立国 李立凯
张东辉 陈景仁 张大伟
六、检查考核时间安排
日 期 |
第一组 |
第二组 |
11月30日 |
曹妃甸(工业区、生态城) |
芦台、汉沽 |
12月1日 |
乐亭 |
唐海 |
12月2日 |
海港 |
丰南 |
12月3日 |
滦南 |
南堡 |
12月7日 |
古冶 |
开平 |
12月8日 |
迁安 |
迁西 |
12月9日 |
滦县 |
遵化 |
12月10日 |
丰润、高新区 |
玉田 |
七、工作要求
1、受检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携带有关的资质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的文件资料等及时到场,以配合检查。
2、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整改完毕经复查后方可施工。
3、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不认真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出现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工程,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4、要通过本次检查,坚决查处一些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
附件:
1、建设单位质量行为检查用表
2、监理单位质量行为检查用表
3、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用表
4、工程实体质量检查用表
5、工程实体抽测检查用表
6、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用表
7、分户验收检查用表
8、建筑节能检查用表
9、2010年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质量安全 检查 考核 通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