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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部门: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发文文号:[2006]135号 发文时间:2006年09月19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建设局(城建局)及市属施工企业: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认真贯彻“两法三条例一决定”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绝大部分施工企业能严格按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中,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到目前为止,我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相对平稳,各类工伤事故也得到了有效控制,全市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为了巩固成果,确保年内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6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专项治理活动。各单位针对年初下发的专项整治方案,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认真组织一次验收,一是多发性伤亡事故(包括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中毒)的专项治理;二是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的专项治理;三是塔式起重机等重型施工设备的专项治理;四是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专项治理。特别是建筑施工现场用起重设备的登记备案及使用管理情况,要进行彻底的清查,未进行登记备案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
二是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标准化手册》进行认真的学习,按照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整改完善。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认真搞好自查整改。进一步加快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有效控制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是开展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挂图以及警示教育等形式,紧紧围绕安全无事故这个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营造一种良好的“遵章守纪,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各类人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认识。
三、活动组织:
1、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抓好检查督导工作。
2、建筑施工企业由各公司安全科(处)负责组织,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相关活动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在活动期间各单位对辖区的所有在建工程,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对制度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企业、施工现场要立即停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四、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真正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此项活动,认真组织,切实把这次活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作好部署,抓好落实,抓出实效。
2、这次活动以各施工企业为主体,各施工企业务必认真组织好本企业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内容要全面、丰富多彩,真正起到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的作用,做到不走过场。
3、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督导,积极参与,深入调查各施工企业“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典型,认真推广。对活动组织不力,行动迟缓,不能认真开展此次活动的企业要查清原因,并全市通报批评。
4、市建设局将于活动结束前,在各县(市)、区检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专门的验收小组,对全市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进行检查验收,评出优秀单位,以此作为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百日安全 活动 通知
唐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00六年九月五日印
打印:耿剑 校对:高怀生 (共印:5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