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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园区)安监站、市属施工企业、市中心区在建工程项目部:
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梳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制度落实,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重点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模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防护等。目前,正值工程施工的黄金时期,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只顾生产不顾安全”的现象发生。
各县(市)、区安监站要组织本辖区国庆期间所有在建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是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设置情况、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要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各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理力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彻底的整改,保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
各级各单位要加强节期值班,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反馈。
各单位务于2010年10月9日前将“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小结报市建设局安监站。
二O一O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加强 安全生产 紧急通知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0年9月24日印
(共印:1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