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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05 04:09:19 | 来源: | 阅读数:37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文文号:唐建安字(2007)4号 发文时间:2007年02月05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安监站及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健全站内监督管理制度,经站领导研究决定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制度目的
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督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方式
每周五对市中心区所有在建施工现场(包含未报监的工程)进行抽查,抽查监督一科、二科各一个施工现场,检查工作由全站所有监督管理人员参加,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讲评、打分。
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内容
1、施工现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3、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资料;
4、检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存在问题的处理
1、安全监督检查讲评时,发现危及建设工程施工作业安全的行为,应立即责令改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发现重大和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下发停工指令书。
2、对于安全问题突出、不认真整改的施工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作为安全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重要资料。
3、安全检查讲评结果将作为监督科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讲评制度,是我站重要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07年3月1日执行,各县市区安监站参照执行。
2007年1月15日
主题词:安全 讲评 制度 通知
主 送: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安监站及各科室
抄 报:省安监总站、毕学斌副局长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07年1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