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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在“抗震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6-07-12 02:54:19   |   来源:  |   阅读数:33

发文部门: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发文文号:唐建安【2006】16号 发文时间:2006年07月12日 

市中心区各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
    我市抗震三十周年纪念活动即将临近,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抗震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有关要求,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以良好的市容环境来纪念唐山抗震三十周年。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唐山和紧紧抓住纪念唐山抗震30周年这一树立唐山形象、展现唐山风采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要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切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 )和《唐山 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规定》,按照标准和规定立即组织对标达标检查,对不符合标准和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做到施工现场围档化,场地硬化、局部绿化、大门亮化,并在施工现场的明显部位悬挂条幅标语。充分利用纪念唐山抗震30 周年这一机遇展现建筑施工企业的良好形象。 
    四、市安监站将于7月20日开始,对市中心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主题词:加强施工安全    通知
 主送:市中心区各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
 抄报:省安监总站、毕学斌副局长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06年7月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