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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决遏制“2.28”现象发生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2 09:52:45   |   来源:  |   阅读数:43

发文部门:市住建局 发文文号:唐住建发〔2016〕71号 发文时间:2016年02月25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坚决遏制“2.28”现象发生的

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建局(建设局、城建局),市中心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的通知》和《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执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2.28”现象发生,决定从2月中旬到全国“两会”结束,集中组织开展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市住建局成立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国“两会”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再东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任艾泉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成  员:任  民  市住建局工程处处长

    邱建忠  市住建局市场处处长

    吕家骥  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侯立国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站长

    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执法的领导。

    二、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同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狠抓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四项重点工作。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春节后复工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周密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监管责任,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突出重点,加强安全管理

  (一)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严格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严禁违章动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格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合理规划施工现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施工现场、生活区域消防设施有效配备。同时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大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二)加强建筑施工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二是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计划,避免节后盲目抢工、赶工造成事故发生。要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加强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进行严格管控,重点加强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管。三是要继续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好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防范“2.28”现象为核心目标,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节后复工前,建设项目参建各有关单位要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合格后方能复工。施工单位在复工前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尤其是针对新进施工人员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并在上岗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四)认真执行全国“两会”期间值班制度。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重要日期值班制度,落实值班领导和人员,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应急物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深入一线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四、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并加强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管辖范围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做到组织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方案“五落实”;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予以停工。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请于3月15日前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报市住建局工程处。

    联系人:高锡贤       联系电话:2852085

    邮箱:tsjsgxx@163.com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24日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印发